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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院受理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地域管辖的修改

 徐彤彤,汕头刑事辩护控告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遵道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河北省法院受理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

  河北省各级法院的受理案件范围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河北省法院受理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


  一、 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二、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


  三、 保定、秦皇岛、唐山、邢台、邯郸、衡水、廊坊等七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争


  议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四、 张家口、沧州、承德三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五、 涉外、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由中级人民法院做一审。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地域管辖的修改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修正案中,关于法院的地域管辖作出了哪些修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这一部分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下面,民事诉讼法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与旧的相比,增加了两条内容: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来源: 汕头刑事辩护控告律师  Tags: 河北省法院受理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地域管辖的修改


徐彤彤——汕头刑事辩护控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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